English

江西检察机关清除国企“蛀虫”百余人

2000-02-2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胡晓军日前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,去年以来,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“穷庙富方丈”案件,清除企业“蛀虫”取得明显成绩。据了解,1999年江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业中的贪污、贿赂、挪用公款、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589件,占这类案件总数的48.2%,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,赣州市检察机关仅在去年3月至9月间,就在江西钴钨有限责任公司、赣州铝厂查出涉嫌经济犯罪100余人,立案18件,为企业挽回损失400余万元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